{"success":true,"result":{"data":{"title":"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农机制造标准化厂房等10个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公告","articleId":"IRaChIx8gLCxffFKz/7XhA==","siteId":39,"author":"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projectCode":"[2023]433号","projectName":"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农机制造标准化厂房等10个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publishDate":1681380158000,"documentNo":null,"redHeadFile":null,"rankCategoryName":null,"belongingName":"","implementationDate":null,"announcementType":3011,"isGovPurchase":true,"districtCode":"652924","isGovernmentPurchaseService":null,"categoryNames":["采购公告","采购项目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announcementLinkDtoList":[{"articleId":"IRaChIx8gLCxffFKz/7XhA==","type":"ZcyAnnouncement2","typeName":"采购公告","isExist":true,"isCurrent":true,"url":" id="fixTableStyle" type="text/css">th,td {border:1px solid #DDD;padding: 5px 10px;
项目概况
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农机制造标准化厂房等10个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style="font-size: 18p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433号 项目名称: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农机制造标准化厂房等10个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2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农机制造标准化厂房等10个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2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工期:7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4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7月06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style="font-size: 18px;font-family:FangSong;height:20px;">特别: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玉象路 68 号
联系方式:0997-6777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友谊北路19号丝路古镇奇石玉石博览旅游文化中心15-6号
联系方式:15899257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卫东
电 话:1589925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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