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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3年公惠医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3-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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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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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ZZBX2023031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上海市公惠医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94.71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公惠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9471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件一:眼表综合分析仪;
(002)包件二:呼吸慢病综合诊疗康复系统;
(003)包件三:放散型冲击波治疗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件一:眼表综合分析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或者其它组织;
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5)(1)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如果投标人是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符合国家相关医疗器械经营法规许可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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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包件二:呼吸慢病综合诊疗康复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或者其它组织;
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5)(1)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如果投标人是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符合国家相关医疗器械经营法规许可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3包件三:放散型冲击波治疗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或者其它组织;
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5)(1)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如果投标人是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符合国家相关医疗器械经营法规许可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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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5日09时30分到2023年03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2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00,报名并购买标书。
2.报名时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请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项目及编号授权给本单位在职职工、法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请携带“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5)(1)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如果投标人是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符合国家相关医疗器械经营法规许可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注:(1)以上资料核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人需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以上资料仅为证明报名资格所用,如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不符,以投标响应文件为准,其投标资格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3)报价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报价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报价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1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13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名称:2023年上海市公惠医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
2、代理机构内部招标编号:CZZBX20230311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947100元
包件一:眼表综合分析仪 该包件预算金额:250000元 数量:1
包件二:呼吸慢病综合诊疗康复系统该包件预算金额:300000元 数量:1
包件三:放散型冲击波治疗仪该包件预算金额:397100元 数量:1
(报价人的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预算总金额,每个包件报价不得超过该包件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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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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