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不分级;所投设备生产厂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配备家数不限,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有关的联络工作;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整体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2)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不分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单位,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7日至2023年03月24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0、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交易中心网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7日 09:30,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网址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