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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翠香街道老旧小区(宏大花园、香宁花园北区、青竹花园三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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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翠香街道老旧小区(宏大花园、香宁花园北区、青竹花园三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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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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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翠香街道老旧小区(宏大花园、香宁花园北区、青竹花园三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4098001
项目名称
翠香街道老旧小区(宏大花园、香宁花园北区、青竹花园三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地址
翠香街道宏大花园、香宁花园北区、青竹花园三期三个小区
建设单位
珠海汇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树巍
联系电话
0756-8588509
招标内容规模
[项目概况:本项目范围包含香宁花园北区、青竹花园三期和宏大花园三个小区。香宁花园北区位于香洲区香溪路5号,建成于1992年,建筑面积61450㎡,占地面积63012㎡,住宅33栋,共计房屋973户;宏大花园小区位于香洲区柠溪路208号,始建于1992年,占地面积32569㎡,建筑面积72499.19㎡,其中高层带电梯2栋(272户),多层7栋(425户),商铺49户,总户数746户;青竹花园三期位于香洲区吉柠路9号 ,建筑面积1.17万㎡,占地面积0.62万㎡,住宅3栋9个单元,共计房屋155户。招标内容:本项目拟对小区公共环境进行整治提升,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雨污分流改造、道路工程、停车场工程、景观工程、海绵工程及增设路灯、监控、充电桩电缆套管等公共配套设施等。]。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项目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分类
普通招标
项目类别
市政
资金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
资金到位情况
政府投资: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质量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异议受理单位
珠海汇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0756-8588509
异议受理单位联系地址
珠海市香洲创业路186号厂房第四层405室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E4404000001004098001001
标段名称
翠香街道老旧小区(宏大花园、香宁花园北区、青竹花园三期)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
定标方法
集体议事法
预算(估算)价
29951440.37元
最高投标限价
29951440.37元
工期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资格
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
其它条件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专业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或□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 ](港澳投标人适用)。□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注册建造师(香港专业人士适用)。或□具有[ ]业绩(澳门专业人士适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要求(澳门企业适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资质的一方。■其它事项:[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 天。 3.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二级执业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其它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注册建造师(香港专业人士适用)。或□具有[ ]业绩(澳门专业人士适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它事项:[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 天。 3.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二级执业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类型
现金,电子保函/保单
保证金金额
50万元
议程安排
序号名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地点备注
1
招标文件下载
2023-03-25 09:00
2
勘察现场
招标人安排
投标人自行安排勘察项目现场
3
提交质疑
2023-04-04 18:00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0日前提出质疑
4
答疑发布
2023-04-07 18:00
答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7日前发出
5
递交投标保证金
2023-04-14 09:30
6
递交投标文件
2023-04-14 09:30
7
开标
2023-04-14 09:30
二号开标室(市中心2楼)
8
资格审查
2023-04-14 10:30
四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资格审查结果、同类工程业绩信息在
9
评委抽取时间
2023-04-17 09:10
10
评标
2023-04-17 11:00
四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评标报告在
11
定标
2023-04-20 09:30
四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评标结束与定标开始时间相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12
中标公示
2023-04-24
中标结果在
招标代理机构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楼
联系人
曾羽笛
联系电话
0756-3361067
投诉受理部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56-2538803
交易中心地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0756-2538181、0756-2538002
西部中心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
联系电话:0756-7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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