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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综合货运枢纽示范工作三年实施方案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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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沈阳市综合货运枢纽示范工作三年实施方案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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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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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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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综合货运枢纽示范工作三年实施方案 招标公告
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为 辽宁省沈阳市综合货运枢纽示范工作三年实施方案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辽宁省沈阳市综合货运枢纽示范工作三年实施方案
2、招标单位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3、建设地点
沈阳市境内
4、工程规模
编制《辽宁省沈阳市综合货运枢纽示范工作三年实施方案》,研究范围为沈阳市域12860平方公里,年限为2022-2024年。
5、总投资
150万元
6、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标段划分
辽宁省沈阳市综合货运枢纽示范工作三年实施方案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内容
其他
9、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
10、计划工期
2022-07-29--2022-08-08
11、质量标准
合格
12、合同估算价
总:150万元 辽宁省沈阳市综合货运枢纽示范工作三年实施方案: 150万元
13、投标保证金
1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须具备:其他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须具备: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2、是否接受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
资质等级:(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且《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工程咨询行业管理”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2020年或2019-2021年)有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企业信誉:(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投标时间
确认投标开始时间
2022-06-29 09:00:00
确认投标截止时间
2022-07-06 16:30:00
2、获取文件要求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6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适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起止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2-06-29 09:00: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7-06 16:30:00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5、招标文件售价
0元
6、公告发布媒体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2-07-20 10:00:00
2、开标地点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邮编
无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24-2391680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25号
邮编
110168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电话
024-31695918
账号
21001430008052515863
联系人
郝俊伊
传真电话
024-31695916
备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资质为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且《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工程咨询行业管理”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代理电话:024-31695917-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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