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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LMYH2023-02标段)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2023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LMYH2023-02标段)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详细内容:
2023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LMYH2023-0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3〕14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项目概况(1)G318预防性养护工程:K91+140~K119+600段沿线病害修复后,整体加铺3cmSMA-10预防性养护,同步完善交叉口车辙段落处理。并开展沥青路面管控系统服务。(2)S230相城、吴中部分路段:K95+000~K97+451段(上下行),养护路段长2.45km;K106+324~K110+000段(上下行),养护路段长3.68km;K126+000~K126+600段(上下行),养护路段长0.6km等段落,局部病害路段处理,铣刨摊铺12cmSUP25粗粒式沥青砼。基层有病害的继续铣刨补强(采用节能自养生水泥稳定碎石)。对病害修复后加铺3cm SBS改性SMA-10薄层罩面。并开展沥青路面管控系统服务。(3)S342常熟段:沿线病害修复后,整体加铺3cmSMA-10预防性养护;同步完善交叉口车辙段落处理。标段建安费约8600万元。(二)招标范围本工程2023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共设2个标段,分别为LMYH2023-01标段、LMYH2023-02标段。本次招标为LMYH2023-02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养护工程等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计划工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6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2)财务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财务能力得分以联合体各方分值低的计)。(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或以上等级)路面养护工程(不含日常养护、小修工程)施工项目(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公路等级、工程类型为准,下同)。(4)信誉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最近一次苏州市公路水运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或以上级别;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项规定。3.3本工程2023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共设2个标段,分别为LMYH2023-01标段、LMYH2023-02标段。每个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最多可对上述2个标段投标,且仅允许中1个标段。上述项目按评标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标人若已在前面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余下标段中不再参与评审。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桐泾南路300号邮  编:215007电  话: 0512-68213585-2302联系人:孟琳  招标代理: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3楼常熟市富兴路百盛花园南区19栋207室(常熟分公司)邮  编:215500电  话:(0512)52308890传  真:(0512)51917863邮  箱:jssz_cs@联系人:归敏、伍婷婷8、其他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8.2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预约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52853032,具体事宜也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12-52308890。8.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系统中发送邀请,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系统技术维护单位),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8.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投标人需根据评审要求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企业及人员类似工程业绩的备案。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8.5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8.6若本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8.7本项目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可远程解密,确保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10时00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8.8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8.9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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