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格的投标人
1.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运输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1.2遵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条例。
1.3本次招标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提供证明其供货能力的支撑性材料(2022年彬长地区煤矿煤炭运输合同和煤炭运输发票,报名时做为资料上传)。
1.4所用运输车辆必须为国五及国五以上排放标准自卸车辆,并按时提供进厂机动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等。
1.5准入条件:①投标单位最低保供量≥1000吨/天;②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③投标单位无被起诉金额超过注册资本金50%以上的在执行案件。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取消投标资格。
2、项目数量、供货时间、计量方式及运输方式、质量验收标准、交货地点、价格调整:
2.1项目数量:暂估数量11.18万吨,扶风公司有权对暂估数量进行增减。
2.2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2月31日。
2.3计量方式及运输方式:以扶风公司汽车衡检斤重量为准;
2.4质量验收标准:以扶风公司检验数据为准。
2.5交货地点: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2.6价格调整:中标后中标价不做调整,除非油、气价格变化超过20%,经调研确认后另行调整。
3、投标费用
本次投标不收取投标单位标书费。
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单位需缴纳50万元整作为本次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
收款单位: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扶风县支行天度分理处
帐号:26310701040000729
开户行行号:103793431016
联系人:崔雷庆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4.1投标保证金50万元,只能采用电汇方式进行付款,需提供银行回执信息并上传至阳光采购平台,并提供投标保证金退回信息;
4.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公对公账户进行付款,如有发现私人转账情况发生,将当场取消报名资格;
4.3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到账,须由投标单位自行缴纳,付款单位和投标单位不一致,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4.4投标结束后,中标者该项资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对未中标者将及时予以返还。
5、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招标人有权依法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5.1竞标人在竞标有效期内未参与报价竞标的。
5.2竞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3竞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执行3个月内,提出无法执行或提出附加条件要求改变价格与原有既定事项则视为违约。
5.4竞标人违反竞标公告规定的竞标人纪律中任何一条的。
6、履约考核:
若合同期内承运方运输量达不到托运方通知的运输量时,月底结算时承运方按(总计划量-实际进厂量)×运费×30%进行考核,连续两个月运输量不达标的将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连续三个月运输量不达标将终止合作,因运力不足耽误生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运方承担。
7、付款方式:
承兑或电汇,若全额电汇支付,结算单价按照合同价格降低2.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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