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与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现遴选1家单位承担我街2023年综合减灾“三位一体”建设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大沙街道2023年综合减灾“三位一体”建设项目
(二)服务内容
负责大沙街道大沙东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和豫章苑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服务要求
中标方需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完成项目建设,硬件设施规格要符合文件要求,并做好后续维护工作。
二、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工作经费不超过20.34万元人民币。
四、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
织和社会团体(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提供服务综合减灾“三位一体”建设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在社区建设领域有较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综合减灾“三位一体”建设相关经验的单位优先。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开展同
类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人力投入等;
服务承诺,包括服务质量、额外服务等;
(六)在广州设有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如有);
(七)报价及预算明细。
六、材料提交方式
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
章)于2023年7月11日18:00时前交至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办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101号4楼(大沙街劳监中队),邮政编码:510700,联系人:陈先生,电话:8238656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签订服务合同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办事处将组成内部评审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服务合同。
八、因情况变化不适宜询价采购方式,出现影响采购公
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截止时间收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
不足3家等情况,将自动终止此次询价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街所有。
附件: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及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4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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