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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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进厂道路及取/排水管道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进厂道路及取/排水管道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垫江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垫江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垫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进厂道路及取/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道路等级为四级厂外道路。起点处接垫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厂内道路,止点处连接龙桥北路,与龙桥北路平交。随着垫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厂内办公车辆、运输车辆需要有对外的交通出入通道。本次道路主要交通为出入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办公车辆和垃圾运输车辆。本次道路共长411.87m,路基标准横断面宽8.5m。项目取水来自沙河乡龙滩水库到垫江县城市政管网,距项目地约1Km。项目排水从项目一体化装置沿进场道路边沿排至龙桥北路外殷家河沟,约600m。
2.2建设地点:垫江县沙河乡南山村黑塘沟。
2.3工期: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5估算投资:约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
工程类别:道路工程;
工程规模:/。
3.1.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盖有投标人单位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格式自拟)至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二号重咨大厦A栋906室)办理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事宜。未按规定报名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其投标无效。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6 月15 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垫江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垫江县沙河乡黑塘沟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23-7466990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906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23-6770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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