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华能江西分公司昌贤公司七里、前坊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江西省华能江西分公司昌贤公司七里、前坊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14 |
|
详细内容:
|
华能江西分公司昌贤公司七里、前坊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7-1-08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江西分公司昌贤公司七里、前坊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西华能昌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华能七里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华能七里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七里乡,本项目规划直流侧安装容量为80MWp,总占用面积约1500亩。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七里乡明星村附近,充分利用周边的坑塘水面等地形,以渔光互补模式进行光伏综合开发。本项目采用110kV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光伏场区以3回35kV集电线路接至新建110kV升压站35kV母线。最终以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凰岭变220kV变电站110kV侧,线路长度约4.5km,采用LGJ-400型导线,凰岭变同步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场站内配建12MW/12MWH储能系统。前坊项目光伏区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七里项目升压站。
2.1.2华能前坊光伏项目:华能前坊光伏项目地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本项目规划直流侧容量为39.9924MWp,交流侧容量为33.6MW,占地面积约761亩。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七里乡,充分利用周边的坑塘水面等地形,周围无建筑物或障碍物遮挡。本项目不新建升压站,拟通过两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华能七里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升压站采用统一规划,公共辅助功能及配套设施一次实施。本项目为煤电灵活改造保障性项目,不建储能。
2.1.3 华能七里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与华能前坊光伏项目的分界点为华能前坊光伏项目35kV集电线路开关柜。
2.1.4 受招标人资金拨付进度影响,项目工程款、土地款、进度款、物资款可能延期支付,为保证工程进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
2.2 招标范围:
2.2.1 华能七里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设计、物资采购供应、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一体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发电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工程、储能工程、交通工程、防洪工程、防火工程、环境工程、水保工程、110KV送出线路工程等;
(2)投标人负责上述工程的设计、土建、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防雷接地检测评估、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施工及验收、劳动安全及职业健康验收、消防验收、安全评价验收等全过程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负责施工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运输、保管等;
(4)属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采范围内的物资(包含: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GIS、SVG、预制舱、电缆等)需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采框架协议供应商处采购,招标人对上述物资在华能采购平台申报需求计划,中标人按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及价格匹配结果签订采购合同。该部分的物资合同价由招标人按暂估价计列,根据中标人实际采购合同价及到货验收数量,据实结算。其余设备和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5)投标方负责为招标人代付项目建设期有关的光伏区租地费用(含渔业补偿、渔业退养补偿、前五年租金)与升压站经营权流转费用。投标方负责为招标人代付项目需要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湿地占补平衡费等所有政策性收费,并负责湿地修复工程等项目必须的政策性工程。投标人为招标人代付费用总价暂定,据实结算;
(6)投标人负责除上条外其他所有与土地相关的协调费、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等、政府工作经费等所有费用。
(7)投标人负责本工程升压站建设用地报批手续以及办理相关土地证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证等)的办理,并负责升压站征地相关的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建设用地招拍挂的费用、报告编制费(专题报告及外送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标段内的报告除外)和其他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8)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村民以及电网公司的协调,负责办理并网、验收等手续,并负责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9)投标人负责本本工程所需的保险、智慧基建、设备监造、光伏电站设备调试专项监督检查、升压站电气调试专项监督检查、接入华能集团集中运维中心以及监检、现场性能试验验收服务等项目,并负责所有费用。
(10)本工程不包含的范围:工程监理、主体工程及110KV送出线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2.2.2 华能前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设计、物资采购供应、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一体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发电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集电线路接入七里升压站工程、交通工程、防洪工程、防火工程、环境工程、水保工程等;
(2)投标人负责上述工程的设计、土建、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防雷接地检测评估、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施工及验收、劳动安全及职业健康验收、消防验收、安全评价验收等全过程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负责施工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运输、保管等;
(4)属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采范围内的物资(包含: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GIS、SVG、预制舱、电缆等)需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采框架协议供应商处采购,招标人对上述物资在华能采购平台申报需求计划,中标人按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及价格匹配结果签订采购合同。该部分的物资合同价由招标人按暂估价计列,根据中标人实际采购合同价及到货验收数量,据实结算。其余设备和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5)投标方负责为招标人代付项目建设期有关的光伏区租地费用(含渔业补偿、渔业退养补偿、前五年租金)。投标方负责为招标人代付项目需要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湿地占补平衡费等所有政策性收费,并负责湿地修复工程等项目必须的政策性工程。投标人为招标人代付费用总价暂定,据实结算;
(6)投标人负责除上条外其他所有与土地相关的协调费、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等、政府工作经费、以及办理相关土地证件(包括不动产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的费用、报告编制费(专题报告及外送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标段内的报告除外)和手续费等所有费用;
(7)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村民以及电网公司的协调,负责办理并网、验收等手续,并负责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8)投标人负责本本工程所需的保险、设备监造、智慧基建、光伏电站设备调试专项监督检查、升压站电气调试专项监督检查、接入华能集团集中运维中心以及监检、现场性能试验验收服务等项目,并负责所有费用。
(9)本工程不包含的范围:工程监理、初步设计审查。
2.2.3 详见技术规范。
2.3 工期要求:
2.3.1 华能七里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签订生效后,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2.3.1 华能前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签订生效后,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2.4 中标人需与招标人分别签订华能七里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合同、华能前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合同。
2.5 生效条件:本招标项目所含的华能七里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及华能前坊光伏项目需通过华能集团公司备案。如果备案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2.6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3项单项工程容量不低于50MW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分包业绩无效),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2.4 项目经理:须持有需提供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单项工程容量不低于50MW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能反映项目经理姓名的证明材料。
3.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2日14时30分起至2023年07月18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江西分公司昌贤公司七里、前坊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15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西华能昌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8179611221
电子邮件:7539522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12
电子邮件:ke_li@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