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招标编号:TQGGGC2023-GKZB-SL0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
一、招标条件
本太仆寺旗2023年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3069万元,招标人为太仆寺旗现代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①太仆寺旗骆驼山镇、红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1万亩;
②太仆寺旗幸福乡、永丰镇、宝昌镇、红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1万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NTSG-1;
(002)NTSG-2;
(003)NTSG-3;
(004)NTSG-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NTSG-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002NTSG-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003NTSG-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004NTSG-4)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2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22日09时00分
获取方式: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仆寺旗2023年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2]613号)文件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锡林郭勒盟农牧局以《锡林郭勒盟农牧局关于太仆寺旗2023年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的批复》锡农牧综开[2023]1号文件批复。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太仆寺旗现代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中央及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自治区、盟市下达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文件,项目区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节水措施、先进的灌溉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的建设,使项目区建设成为太仆寺旗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化农业生产区,为太仆寺旗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建设规模:①太仆寺旗骆驼山镇、红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1万亩;
②太仆寺旗幸福乡、永丰镇、宝昌镇、红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1万亩。
项目地点: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骆驼山镇二道木图村;
红旗镇矿山村、和平村;
永丰镇后房子村;
宝昌镇小边墙村、团结村、繁茂村;
幸福乡光明村、永旺村。
投资金额:30,689,985元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有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土壤质量提升工程、公示碑和信息化管理等。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4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施工
标段号标段内容面积(亩)合同估算价(元)建设地点
NTSG-1骆驼山镇二道木图村2674亩+红旗镇矿山村2400亩50746,798,551骆驼山镇二道木图村、红旗镇矿山村
NTSG-2骆驼山镇二道木图村520亩+1600亩+1206亩+1600亩49267,976,357骆驼山镇二道木图村
NTSG-3红旗镇和平村3632亩+永丰镇后房子村971亩+宝昌镇团结村349亩49527,963,451红旗镇和平村、永丰镇后房子村、宝昌镇团结村
NTSG-4幸福乡光明村1104亩+永旺村827亩+永旺村612亩+宝昌镇小边墙村1098亩+繁茂村943亩+团结村464亩50487,951,626幸福乡光明村、永旺村;
宝昌镇小边墙村、繁茂村、团结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3.6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7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系统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
3.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如投标人未获取招标文件(以“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查看”栏中对应标段查询为准),相关投标均无效。
4.2投标人须先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办理诚信入库注册相关流程见“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后,无需带原件去交易中心现场审核,诚信入库审核窗口电话:0479-8108994。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9-8104392、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3月2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5.3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至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锡林郭勒盟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
(2)参加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及时在“交易主体库”中上传企业业绩、财务、获奖等信息。
由于投标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将本次投标的资格审查、评审打分所需的资料录
入、上传至“交易主体库”并完成审核查验等工作,亦或未确认已入库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而导致投标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评分点不予计分者,责任自负。
(3)电子标项目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有答疑文件,则使用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MGTF)上传至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请各投标企业将更新完毕后的证件及时上传至“交易主体库”中进行审核。
(6)投标人自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查看答疑澄清”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以下网站上发布:
();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机构: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宝昌镇光明街北侧
电话:0479-522204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仆寺旗现代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宝昌镇光明街北侧
邮政编码:027000
联系人:王建青
电话:1394739199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政编码:010051
联系人:周先生/王先生
电话:15849804684/17804713061
网址:
2023年3月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仆寺旗现代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宝昌镇光明街北侧
联系人:王建青
电话:139473919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联系人:王翔宇
电话:17804713061
电子邮件:1159629235@
公告附件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1
标段编号项目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法人资格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所有标段资质等级
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2
标段号财务要求
所有标段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700万元。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
标段号业绩要求
所有标段无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4
标段号信誉要求
所有标段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4.4款要求。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5
标段号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
1、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
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无在岗项目
项目
1名名称一致);
(指目前未在
经理
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其他项目上任
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职,或虽在其
所有标段
4、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他项目上任职
但本项目中标
1、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后能够从该项
项目2、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
1名目撤离)
总工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文件签
符合招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字盖章
2.1.1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格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式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2资格评审标准类似项目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绩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和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总工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2.1.3响应性评审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标准
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
量清单量
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投标价格
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续上表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分值构成项目管理机构:10分
2.2.1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40分
其他评分因素:10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
留整数)。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
报价”,按以下方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
a、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5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
标价平均值;
b、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5家小于9家时,计算评标价平
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和2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c、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9家小于13家时,计算评标价
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和3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d、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13家小于17家时,计算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
2.2.2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和4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法
e、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17家小于21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4个最高和5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以此类推……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50%+b×50%,其中a为最高投标限价,b为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
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
存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与
投标函投标报价不一致的,应以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为准修正
评标基准价(其中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的或投标函投标报价
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无法
确定具体数值的,应剔除对应投标人及其投标报价后修正评标基准
价);
存在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而被否决的,应剔除对应投标人及
其投标报价后修正评标基准价。
上述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
生变化。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2.2.3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续上表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内容整体编制符合施工要求得3~4分;
内容编制基本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
符合施工要求得1~2分;
内容编制不符合施工要求不
水平(0~4分)
得分。
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
安全有充分保障的,得7~9分;
施工方案可行,技术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
措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有基本保障的,得4~
施(0~9分)
6分;
施工方案基本可行,技术措施对工程质量、工期
和施工安全有部分保障的,得0~3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依据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具体、措施合理可行情况得0~施(0~4分)4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依据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具体、措施合理可行情况得0~施工组织设
2.2.4施(0~4分)4分
计评分标准
(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依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具体、措施合理可行情况得(40分)
与措施(0~4分)0~4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合理可行,且满足工期要求的,得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3~4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基本合理可行,且满足施(0~4分)工期要求的,得1~2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不完善的不得分;
施工难点和关键工依据施工难点和关键工序分析具体、措施合理可行情况序措施(0~4分)得0~4分
资源配备计划依据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和种类全面、合理、科学配置
(0~4分)情况得0~4分
劳动力配置(0~3
依据劳动力配置科学、合理情况得0~3分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的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基础上,项目经理担任过的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管理机与业绩(5分)
2.2.4每提供一项加2.5分,本项最加5分。
构评分标准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的
(10分)项目总工任职资格
基础上,项目总工担任过的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与业绩(5分)
每提供一项加2.5分,本项最加5分。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
偏差率保留10位小数
4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投标报价评(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2.2.4
分标准=40-偏差率×100×E;
(3)1
(40分)投标报价得分(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40+偏差率×100×E。
2
其中:E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1
1
分;
E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5
2
分。
本项最多扣5分。
其它因素评近3年(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
2.2.4
分标准企业业绩(10分)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4)
(10分)1项加2.5分,本项最多加10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过程中所需证明文件等资料原件电子版在“交易主体库”内上传提交平台系统,并通过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投标人在“交易主体库”提交的相关信息为准。
投标人应对其“交易主体库”内相关信息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采用网上招标的在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后)再行上传信息或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
注:1、上表中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土地整治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
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5.3项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5.5项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