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摘要: 珠海市技师学院扩建(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答疑公告
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4023001
项目名称
珠海市技师学院扩建(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标题
珠海市技师学院扩建(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答疑公告
招标人名称
珠海市政府投资工程设计中心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
联系人
许韵婕
联系电话
15992675685
招标代理名称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23号担杆大厦6楼
联系人
叶强、朱宝莹
联系电话
0756-2606989
内容
招标答疑如下:
1、招文第15.1造价取费标准 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附表中的第3条(清单计价法)、第5条(基本收费)、第8条,三项费用之和乘以中标费率,最高不超过财政审核中心核定的造价咨询费总额。招文第16.7费用支付方式二、结算方式:2.②造价咨询费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附表中的第3条(清单计价法)、第5条(基本收费)、第8条,三项费用之和乘以中标费率,最高不超过财政审核中心核定的造价咨询费总额。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工作内容为概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为什么咨询费只有预算费(粤价函[2011]742号文,第3条(清单计价法))+结算费(粤价函[2011]742号文,第5条(基本收费))+第8条?是否有相关文件支持这样的做法?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文第15.1造价取费标准 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附表中的第3条(清单计价法)、第5条(基本收费)、第8条,三项费用之和乘以中标费率,最高不超过财政审核中心核定的造价咨询费总额。招文第16.7费用支付方式二、结算方式:2.②造价咨询费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附表中的第3条(清单计价法)、第5条(基本收费)、第8条,三项费用之和乘以中标费率,最高不超过财政审核中心核定的造价咨询费总额。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工作内容为概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咨询费是否应采用(粤价函[2011]742号文,第2条(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第6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第8条费用之和?
答:取费标准及费用支付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
3、根据招标文件,本工程的建安工程费约30297.00万元。按招文第15.1造价取费标准 第3条(清单计价法)、第5条(基本收费)、第8条,三项费用之和为[1247870.40元](招标金额)。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工作内容为概算+全过程造价咨询,咨询费是否应采用(粤价函[2011]742号文,第2条+第6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第8条:[268.25万元]?
答: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招文第15.1造价取费标准 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附表中的第3条(清单计价法)、第5条(基本收费)、第8条,三项费用之和乘以中标费率,最高不超过财政审核中心核定的造价咨询费总额。招文第16.7费用支付方式二、结算方式:2.②造价咨询费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附表中的第3条(清单计价法)、第5条(基本收费)、第8条,三项费用之和乘以中标费率,最高不超过财政审核中心核定的造价咨询费总额。
请问财政审核中心核定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答:取费标准及费用支付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
招标人:珠海市政府投资工程设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