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将“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合同附件五:“(5)项目公司股东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资金(不包含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按实际占用期间计算资金占用费(列入财务费用)。”修改为“项目公司股东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资金按实际占用期间计算资金占用费(列入财务费用)。”
二、现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3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4)近3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15)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6)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17)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修改为:
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3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4)近3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15)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6)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17)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18)属于同一集团或使用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的单位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或未取得集团公司授权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作否决投标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中:“(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增加格式:投标人隶属于的集团公司。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中:“(四)承诺函”修改为(三)承诺函,内容增加我方承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全面。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三)承诺函。
五、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条详细评审(评分标准)企业综合能力第2点”增加“注:‘投标人持有的房地产品牌相关公司’指百强企业榜单中的企业及其所属公司,且具有该榜单中企业房地产核心主品牌的所有权或使用授权。提供百强企业榜单中企业出具的为其所属公司的证明材料或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中有关出资人、股东相关章节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提供房地产核心主品牌的权属证书或授权材料并加盖公章”
六、便于各投标人项目成本测算,现提供本项目的土地出让资料,地勘及外电接驳点资料我司尚未获取,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七、本次补遗涉及相同内容同步修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1、附件
招标人:成都交投高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0日
有附件下载: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