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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围场县医院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附属设施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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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围场县医院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附属设施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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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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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8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30036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04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3-07-10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7-18 09:30:00
开标时间:
2023-07-18 09:30:00
正式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医院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附属设施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批招核字【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围场县医院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附属设施工程
2.2建设规模:新院区地下停车场标线、设施及地上标线;救护车及自行车电动车车棚;院内智能道闸;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快速提升门;院内交通护栏等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4资金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8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备注:(1)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2)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的答疑
①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②招标人在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均有可能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文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7时00分
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17时00分
4.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元。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承审批字[2023] 70号),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第(五),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政府投资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项招标项目估算价1000 万元及以下的,鼓励招标人对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未被发现并查实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但应当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投标人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的,属投标重大偏差,且应当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投标项目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将失信行为记录到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外围因素等问题,提早上传,以免耽误投标工作。未按规定上传《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电子交易系统 。
5.2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平台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院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联系人:李晓东
电 话:15690093551
招标代理:河北众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A座
联 系 人:佟艳稳
电 话:0314-59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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