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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移动注热平台船体及上部模块部分专业基础设计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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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天津市移动注热平台船体及上部模块部分专业基础设计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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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
发布时间: |
2022-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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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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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移动注热平台船体及上部模块部分专业基础设计服务标段(包)编号:2022-FW-GK-HYFZ-1519/01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移动注热平台船体及上部模块部分专业基础设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服务项目名称:移动注热平台船体及上部模块部分专业基础设计服务项目概况:用于渤海湾油田的移动式注热平台以海油发展已建的“海洋石油162”为基础,“海洋石油162”于2017年2月建造完工,是一座四桩腿自升式平台,升降系统采用电动齿轮齿条,平台入CCS级,平台自持能力20天。服务内容简介:本次改造研究包括拆除艉部修井机、主甲及二层甲板上的原有处理及外输系统、燃料气处理系统、热油锅炉及配套系统等设备,新增注热系统设备。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接受事业单位投标,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资质等级要求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1)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服务的自升式平台设计或自升式平台建造技术支持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一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等证明文件。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二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二个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1)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60893.特殊说明: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赵文博022-25806089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港区东六路2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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