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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邀请符合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幼儿园文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要求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幼儿园文艺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新雅街凤凰南路臻荣环街13号、新雅街凤凰南路臻悦环街4号
(三)采购项目:文艺设备采购(详见清单)。
(四)询价期限:5个日历天。
(五)项目总投资:26.5万元。
(六)项目情况:采购一批文艺设备。
(七)付款条件: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服务,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报账结算。
(八)付款方式:凭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合同;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二、公告期限
5个日历天(起止日期: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1日)
三、参与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在花都区持续跟进项目的能力和花都区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二)参与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四、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资质证明(扫描件);(如有)
(三)报价文件;
五、评审办法
(一)我园组成询价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询价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按报价进行排序,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成为成交供应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上述资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且备注参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23年02月21日17时00分前提交到新雅街凤凰南路臻荣环街13号(臻荣园区)(叶老师收)。
2、公告未尽之事,最终解析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18819422661
地址:新雅街凤凰南路臻荣环街13号(臻荣园区)。
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幼儿园
2023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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