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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亭旁镇生态停车场项目工程01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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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亭旁镇生态停车场项目工程01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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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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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意见征询采购公告更正(澄清或修改)公告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三招采-2022-CS078
项目名称
亭旁镇生态停车场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组织形式
分散采购
采购人
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13906552318
采购代理机构
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紫凌
联系方式
15967086022
资金
上级拨款
采购范围
市政工程
暂无信息
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亭旁镇生态停车场项目工程磋商公告
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本级)亭旁镇生态停车场项目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本级)亭旁镇生态停车场项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三招采-2022-CS078号
项目名称: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本级)亭旁镇生态停车场项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33756
最高限价(元):1133756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33756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不超过60天(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无在建工程;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三门县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三室(5.1后新建项目使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投标人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其他事项: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
(6)本项目需要供应商同时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284385879@),逾期发送将被拒收。
(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名称:台州市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地址:三门县亭旁镇宁和路52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从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355369
质疑联系人:叶从越
质疑联系方式:13906552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芳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7679988
质疑联系人:谢紫凌
质疑联系方式:0576-833002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三门县财政局
地址:/
传真:/
联系人:柳方妙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相关附件: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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