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2021年翻浆路整治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2021年翻浆路整治工程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审批[202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上级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饶阳县2021年翻浆路整治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详见下表。
2.2招标范围
2.2.1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饶阳县2021年翻浆路整治工程项目,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具体范围如下表述。
招标内容
里程
(km)
建筑规模
姚庄-埝头公路大官亭村至县界段
7.06
起自大官亭村西京九铁路以北,向北沿旧路经东张岗村、西张岗村、大广高速后绕饶阳、蠡县交界。设计速度采用60km/h。一般路段路基宽11米,路面宽9米,横坡采用双向1.5%,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北善-西张保项目
1.288
起自北善村西,向南沿旧路终于Y621正港线-东蒲疃。设计速度采用20km/h.路基宽6米,路面宽5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2.3建设地点:饶阳县大官亭镇及五公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质、满足附件1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5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24日09:00时至2021年05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http://www.hbidding.com,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明确所投项目、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同时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提交投标单位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同时提交投标单位信息,只提交一个平台无效)。
4.2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和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饶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瑞弘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饶阳县喜奥大街286号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389号中京国际1115
联系人:王恩惠
联系人:王娇娜
电话:0318-7223199
电话:0311-86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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