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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1—2023年德惠市城市棚户区安置房续建项目(迎宾家园)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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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2021—2023年德惠市城市棚户区安置房续建项目(迎宾家园)设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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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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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2023年德惠市城市棚户区安置房续建项目(迎宾家园)已由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批[2023]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2023年德惠市城市棚户区安置房续建项目(迎宾家园)设计。
2.2建设地点:德惠市民族路以南,德环路以东,迎宾街以西。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62609㎡,总建筑面积为112587.93㎡。
建筑面积构成:住宅建筑面积为110749.79㎡;
配套公建建筑面积为1838.14㎡。
2.4招标范围:包含建设用地红线内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专业、小市政管线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内容,不含BIM、室内精装、装配式、幕墙工艺、岩土工程等专项设计内容。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不含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时间)。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同时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所配备的其他人员应满足工程实际设计的需求,同时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备案(须体现姓名)。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至今至少有一项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
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
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综合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8其他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03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03月2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677663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二室。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APP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09时00分)前,请投标人通过搜索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投标人未参加开标视频会议的,或未完全参加开标视频会议全过程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
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以个人户头交纳。
采用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形式的,应按照长公管委办[2021]14号文件、长公管委办[2021]19号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页面右下方“电子保函”链接,进入“长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投标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人和开立人负责。
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德惠市德惠路838号
联系人:宫森林
电话:135008575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坤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与台北大街交汇钢材市场地块棚户区改造(台北明珠)建设项目一期E1号楼602号
联系人:郭伟如
联系电话:13353291103
监督部门: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马畅
联系电话:0431-8118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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