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鲁财采(2021)7号文及财库(2020)46号文规定“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该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全部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等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履行合同所要求提供生产或供应货物及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政府采购中未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通过信用中国( style="height: 40px;">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7月21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27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style="height: 40px;"> | 3.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人应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style="height: 40px;"> | 4.售价: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3年8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投标单位提前30分钟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综合采购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2.接收异议的单位及联系方式(1)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联系方式:18366708009(2)山东佰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8663212170。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
| 地址:山东枣庄高新区光明西路1699号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
| 联系方式:18366708009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山东佰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县(区)新城办事处号文鑫花苑维也纳大酒店8楼 |
| 联系方式:1866321217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
| 联系方式:18663212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