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社保要求“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3个月”更正为“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
2.原招标文件A4.3综合部分评审和评分(B)中评分项目其他主要人员的评分标准“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满足以上人员基础上每增加1个施工员得2分,最多得4分;每增加1个安全员得2分,最多得2分;本项满分6分。”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满足以上人员基础上每增加1个施工员得2分,最多得4分;每增加1个安全员得2分,最多得2分;本项满分6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如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出具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为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原招标文件A4.3综合部分评审和评分(B)中评分项目用工承诺的评分标准“根据黔建建通【2018】33号文件指示,如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项目所在地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承诺格式自拟,放于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其他材料处)给予相应加分,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承诺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0人(含30人)以上的,得5分;
承诺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人(含20人)以上的,得3分;
承诺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人(含10人)以上的,得1分;
注:提供的承诺加分项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现更正为“根据黔建建通【2018】33号文件指示,如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项目所在地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承诺格式自拟,放于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其他材料处)给予相应加分,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承诺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0人(含30人)以上的,得5分;
承诺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人(含20人)以上的,得3分;
承诺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人(含10人)以上的,得1分;
注:提供的承诺加分项最多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具体描述详见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其余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招 标 人:盘州市城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盘州市宏财商业广场13楼
联 系 人:田凤
电 话:189859173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鑫海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西路168号110室(跃层206室)
联 系 人:包欢
电 话:0858-8766859-803、13098589869
电 子 邮 件:/
2023年07月19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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