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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天津市地铁9号线桥梁设备综合大修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天津市 |
发布时间: |
2023-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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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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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BMT-DXGZ-ZB-23-003)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 9 号线桥梁设备综合大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为自筹资金 1835.619 万元, 招标人为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地铁 9 号线全长 52.25km,途径河东、东丽、滨海新区等多个行政区域,其 中过渡段设置罩棚 1 座、高架桥梁总长度 43.153km。招标人已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对罩棚、 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开展并完成设计工作。招标范围为:依据《天津地铁 9 号 线高架桥梁综合大修设计咨询项目》所出具的设计文件, 对《天津地铁 9 号线桥梁设备综合 大修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工作,本项目施工中桥梁最大单跨跨度 62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 9 号线桥梁设备综合大修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地铁 9 号线桥梁设备综合大修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 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 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 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 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 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05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文件采用电邮方式,如需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将(1) 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 印件加盖公章) 的扫描件, 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 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的扫描件;(3)招标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邮箱:tjcgzxzb@,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投标 人的邮件标题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招标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 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投标人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 系人:冯培、刘冰,联系电话:022-85568629/85568630。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 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将招标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招标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 汇款***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06 月 19 日 11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06 月 19 日 11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天津地铁 9 号线桥梁设备综合大修工程项目,根据已有设计意见对 9 号线桥梁设备设施进行施工,本项目施工中桥梁最大单跨跨度 62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8 个月内完成大修工作,大修完成后并经招标人验收 合格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3、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5 月 30 日至 2023 年 6 月 6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号
联 系 人: 元莎莎
电 话: 022-85568579
电子邮件: yunyingqiguanfawu@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号控制中心 A426
联 系 人: 冯培、刘冰
电 话: 85568629/85568630
电子邮件: tjcgzxzb@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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