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古城遗址城墙遗址保护修缮(一期)EPC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州古城遗址城墙遗址保护修缮(一期)EPC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冀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冀州古城遗址A段城墙地上城墙和地下遗存的保护加固和保护管理设施设计,总占地面积约2177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次工程内容为冀州古城遗址A段城墙地上城墙和地下遗存的保护加固和保护管理设施设计,总占地面积约21770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证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2-11 00:00:00 至 2023-02-17 23:59:59 , 登录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3-03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衡水市冀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共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衡水市冀州区信都西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212号方兴大厦2203室 |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张博 | 联系人: | 邢尚云 |
| 电话: | 0318-5258500 | 电话: | 0311-85695550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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