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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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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滨中学
校园维修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海滨中学校园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月27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磋商文件格式,后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三)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9:30:00(北京时间)
地址(网址):
开启时间:2023年6月27日9:3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云港市海滨中学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
联系人:于主任
电话:13645136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昊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院前路180号楼2618室
联系人:宋工
电话:13851270986
电子邮箱:zh6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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