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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惠市环(博罗)听通【2023】2号
邵同千(无证照铜门加工厂的经营者):
根据你(单位)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惠市环(博罗)罚告【2023】26号)一案提出的听证要求,本机关决定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听证。本次听证由本单位派出的博罗分局丘建红同志为听证主持人,陈文平、张利君二位同志为听证员,何珊同志为书记员。请你(单位)或者委托代理人持本通知准时参加。
如你(单位)认为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申请主持人回避,可在听证举行前(7月4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举行的,应当在2023年7月4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听证,又不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终止听证。参加听证前,请你单位注意下列事项:
1、当事人可亲自参加听证,也可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在听证举行前提交由当事人或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2、参加听证时应携带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3、当事人有证人出席作证的,应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告知本机关联系人。
4、当事人或代理人应按时参加,超半个小时到达会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何珊
联系电话:6630801
单位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3号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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