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GT2023-QY058通用配件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机械类 ,采购预算:0万元 ,项目内容:机械类;中标人数量:3-5家;供货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合同包02: 项目名称:电气类 ,采购预算:0万元 ,项目内容:电气类;中标人数量:3-5家;供货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投标人应提供其注册所在地商事主体登记及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件。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以上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
5、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可开具国家政策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02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投标人应提供其注册所在地商事主体登记及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件。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以上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
5、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可开具国家政策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03-15 17:30:00】到【2023-03-30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50元;合同包02人民币50元;
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04-06 09: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开标厅2。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04-06 09:3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开标厅2
七、其他
本项目各合同包采用综合单价控制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八、监督部门
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路99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2-6807973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联系人:王季、林晶晶、黄振斌
联系电话:0592-2219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