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钢城区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济南市钢城区民政局 2.建设地点:济南市钢城区颜庄街道东泉村北侧。北外环路以南、大汶河以东、磁莱铁路以西,现一期地块西南侧 项目规模:约6600㎡ 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 5.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钢城区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的相关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各类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内配、室外、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单体信息 | | 钢城区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6600平方米 | 钢城区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的相关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各类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内配、室外、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 单体1:钢城区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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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贰级建造师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壹级建筑师证或壹级结构工程师证;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 2020 年至 2022 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 04 月 18 日至 2023 年 04 月 18 日止(5年),承担过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4600 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 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 (EPC) 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04 月 18 日至 2023 年 04 月 18 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 |
| 三、招标范围 |
| 钢城区养老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的相关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各类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内配、室外、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 12 家时,招标人采用合格制进行资格预审。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 12 家时,招标人按照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1.招标人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 9 家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 9 家参加投标。 7 家时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 55 %、AA投标人比例≤ 30 %、A及以下投标人比例≤ 15 %。 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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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 |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七、其他 |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 八、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3日17时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下载回执: (1)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2)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3)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企业提供);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5)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 (6)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7)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 (8)企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9)“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可由牵头人提供); (11)如为联合体,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①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以上资料的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为准。 ②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前在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2.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企业法人电子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应优先下载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营业执照,并将下载的电子营业执照上传至企业中,注册方法参照《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标投标领域试点应用工作的通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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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04-23 17:00前登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查找项目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
|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发布 |
| 招标人异议联系人:谷局长 |
| 招标人异议联系方式:0531-75703565 |
| 投诉电话:市直0531-59596615、0531-59596685 |
| 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5 |
| CA服务电话:18661977312,13306426582 网址:公告时间:2023年4月18日 - 2023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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