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浙江省《朔门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07 |
|
详细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州市鹿城区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朔门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朔门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标的名称:《朔门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26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朔门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626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温州朔门遗址保护规划作为朔门遗址开展保护展示利用工作的前期规划与“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申报世界遗产工作紧密贴合,需要同时符合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标准、体现国际遗产保护理念和遗产地可持续发展思路;并创造国际品牌。因此温州朔门遗址保护规划需深度参与“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申遗工作且需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水平、世界遗产项目经验丰富的单位完成。 (二)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作为国家文物局直属的国家级文化遗产保护科学研究机构,一直深度参与并推动“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主要承担国家重要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维修及展示方案设计;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应用技术研究,推广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承担文化遗产科学的基础研究、专项研究等职责,是我国学科门类齐全、人才优势明显的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从2016年至今,该供应商完成多个遗址保护规划和后续申遗工作,具有丰富的申遗编制经验,并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 综上,温州朔门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作为“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申报世界遗产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市场了解,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能提供现有的申遗背景数据和内容支撑;结合该供应商对其他类似项目成功完成的经验,若委托该供应商将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获批和“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世界文化遗产的后续成功申报。若为其他供应商,可能不具备相应申遗背景数据和经验,会影响完成编制时间和深度,导致影响项目审批及后续申遗工作等不可预见情况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及温财采〔2022〕10号文件《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第四点“3、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陈坚 联系电话:13758792627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西路怡浦园小区2栋2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联 系 人:黄女士/朱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7-88359173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西路552号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