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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53省道远安县鸣凤至当阳市庙前公路改建工程(远安境沙沟冲至瓦仓段)(四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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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253省道远安县鸣凤至当阳市庙前公路改建工程(远安境沙沟冲至瓦仓段)(四标段)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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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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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53省道远安县鸣凤至当阳市庙前公路改建工程(远安境沙沟冲至瓦仓段)已由宜昌市交通运输局以宜市交发(2022)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四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全长3.59公里(k16+289.3-k19+879.789),路基宽度8.5米,横向布置为:0.75m土路肩+2×3.5m行车道+0.75m土路肩。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涵洞、交安设施及绿化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修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1)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共划分为4个标段,本项目为4标段。
(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现场开工令为准。
(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远安县茅坪场镇。
2.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4安全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备路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安全生产工程师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2022年11月-2023年1月连续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辩)
3.8信誉要求:①投标人2021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普通公路);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期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1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网(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投标相关事宜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室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名称:远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40号
联系人:赵小乔
电话:136872701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联系人:刘春莺
电话:15997633946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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