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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中核汇能海南儋州3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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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海南省中核汇能海南儋州3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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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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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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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海南儋州3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
人为河南中核五院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标段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海南省儋州市3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海南省儋州市范围内,由中核汇能
(海南)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逆变器暂推荐采用10kW、20kW、30kW、50kW四种型号,
后续逆变器选型以实际使用为准。
屋面组件采用固定倾角安装,组件倾角暂按5°考虑。
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并网电压等级为380V。
整个光伏系统在25年运营周期中可
实现总发电量82076.7万kWh,综合首年利用小时数为1173.4小时,年平均发电量可达到
3283.1万kWh,年均利用小时数1094.4h。
中核汇能海南儋州3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三标段位于海南省儋州市。
现大
星村、新营村、桥南村、清平村、油文村、南风村、王坊村、大文村前期开发工作已完
成,涉及农户357户,容量约7.7MW。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安工程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基础资料收集、设备
和材料(建设单位提供材料除外,建设单位指中核汇能(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同)
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电网公司验收、移交生产、
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及相关手续办理等。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
分第二条。
2.3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
2.4工期要求:
第一阶段:2.7MW,2023年7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第二阶段:5.0MW,2023年8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记载时间为准。
具体的工期计划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
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2)业绩要求:/;
(3)信誉要求:(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犯罪记录,提供中国
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3)投标
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
项
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且拥有安全B证;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
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须提
供具备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至2022年,若2022
年的审计报告还未出,亦可提供2019-2021年),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
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下同);
(6)其他要求:若中标人非中核集团或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中
标后需由招标人进行供应商评价,评价合格可正常签订合同,评价不合格则
中标无效;
在评价过程中,如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通知后20日内未按要求提
供评价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
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其他:投标人在 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
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招标单位将视情况决定
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投标人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
招标单位如进行
调查的,投标人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投标人未按招标单位
要求及时回应的,则招标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6月16日起至2023年6月23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9时30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 机:132 6028 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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