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梅村街道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梅村街道老旧小区工程二标段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村街道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梅村街道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0]3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梅村街道老旧小区工程二标段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梅村街道老旧小区二标段提升改造工程。包括梅荆花苑五期、泰伯花苑一期、泰伯花苑三期共三个小区,总建筑面积约49.69万㎡,改造面积约368709㎡,建筑物层数(最大)18层,建筑物高度(最大)57米。其中建筑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外墙涂料、外墙真石漆、楼道墙面和顶面涂料出新、楼梯栏杆除锈油漆出新、入户门局部更换其余除锈油漆出新、入门门头屋面瓦更换、拆除和新做店招及发光字、空调外机新做挡板、地下车库出入口雨棚更换;泰伯一期、泰伯三期入口新增门卫;梅荆五期新增膜结构车棚和混凝土岗亭、南大门门卫出新等以及施工垃圾清理外运等。安装部分主要内容为室外路灯及室外亮化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路灯配电箱、路灯、管线;亮化配电箱、电源、各种亮化灯及管线、门卫给排水(卫生洁具、PPR给水管及水表等相关内容)及电气系统(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及管线等相关内容)等相关内容。市政景观绿化部分主要内容为原混凝土路面上加铺沥青、新做沥青道路、透水混凝土路面、塑胶面层、铺装工程、小品、绿化种植。
2.1.3合同估算价:1393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25日,竣工日期:2024年01月24日
2.2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改造、外立面翻修、楼梯公共部位翻修、室外市政道路翻修、安装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356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上必须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上所载金额为准;类似工程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7.0诚信库信息为准。
自2021/01/18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01/18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10/18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3年01月18日11:30至2023年01月30日23:59;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15日9:30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中南发展大厦西楼60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黄淑艳
联系人:
马永军、张琳
电话:
0510-88153351
电话:
1891235625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2539734@
202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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