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市民广场及商务商业中心-消防工程
2.项目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南、建元东路以北、龙溪南路以东、龙江中路以西。
3.拟投资金额:
暂估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 (小写:¥40000000.00)下浮28 %后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捌拾万元整(¥28800000.00。最终中选价=暂估总价*(1-参选人报价下浮率)。
二、比选内容: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加压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通风系统(不含人防通风)、消防水泵房、防火门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系统、自动末端试水装置系统,抗震支架,设备基座,卫生清理、垃圾清运、施工样板、材料设备到场卸车、灭火器等所有与消防工程有关的工作。同时必须配合比选人的要求接合设计施工图纸进行临时用水及临时消防用水管道布设与连接,同时临时用水及临时消防用水管道尽可能作为永久用水管道使用(若参选人不服从比选人的要求施工,所产生的增加费用从参选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因施工需要而凿打的大孔洞由参选人负责处理,工程粉刷完成后,消防项目在凿打中的线槽由参选人自理。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图纸深化(如有)、图纸会审纪要及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施工过程中提出的更改事项、技术交底等资料为准。工程完工后,参选人须提供完整的施工内业资料八套给比选人,保证通过验收,并协助土建资料员整理,装订完善资料及归档,否则无条件修改完善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及归档要求。
三、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至2025年3月30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比选人项目部书面通知单为准。
四、材料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第32.3。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1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国家消防验收规范》等规定的标准施,本工程质量达到福建省“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标准。
六、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优惠率加风险包干
七、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
八、税票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 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参选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比选人有权在参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最新税率低于比选报价税率,比选人有权在参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
九、最高限价:
按财政或比选人确定的第三方结算审核总价下浮28 %【财政或比选人确定的第三方结算审核总价为建设单位与比选人未下浮前的结算审核价格扣除比选人提供的材料价款】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参选人所报下浮率需大于或等于28 % ,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为漳州市本地企业(核查标准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住所在福建省漳州市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住建部和福建省住建厅公开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详见:建办市函[2020]334号、建办市函〔2021〕510号、建办市函〔2022〕361号、闽建许〔2020〕2号、闽建许〔2021〕7号、闽建许〔2022〕3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参选人仍可用原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②其他省市相关资质主管部门有公开发布资质有效期延期的,参选人仍可用原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应遵守比选文件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参选人将不得参加比选人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5)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和工期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6)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7)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比选申请书格式”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8)参选人应至现场踏勘并进行技术交底,按文件要求提供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单。
十一、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拾万 元整(¥500000.00);
(2)提交方式:
比选保证金须于北京时间2023年 05 月 25 日 17 时3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比选人指定账户,现金缴纳不予受理,否则提交的比选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单上需在用途处注明标段账号: 00009058 (仅输入此8位阿拉伯数字即可)。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人视为无效。汇入比选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账号:86110120060000825
(3)退还:
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参选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二、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202室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3年 05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至2023年 05 月 23日 17 时 30分止(北京时间 )。
3.联系人:小周,联系方式:0596-7070606
十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时间:2023年 05月 26 日 09时 30分至2023年 05 月 26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2023年 05月26 日(北京时间 ) 10 时 00分
3.比选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 211室。
十四、现场踏勘及澄清:
1.参选人需先自行到比选人项目部或其他指定地点现场踏勘工地情况并参与技术交底(项目部联系人:林旭东,联系方式:15860769871
2.参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和时间:参选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ctjgzx001@)的方式提交比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05 月 24 日北京时间 10 时 00 分之前。
3.比选人澄清的方式和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网站【: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 05 月 25 日北京时间 17 时 00分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