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其所需公办学校食堂运行用工服务组织政府采购。根据采购人的申请,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内容:公办学校食堂运行用工服务。
2.招标预算(人民币):585万元(标段一:280万元;标段二:305万元)。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1年。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冶金工业园(锦丰镇)公办学校食堂运行用工服务
6.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2年07月29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并于2022年08月19日14:00进行了开标,标段一、标段二均有3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三家投标人分别为:张家港市沙上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川利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永润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上述三家投标人均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标段一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完成评审并确定张家港市沙上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为标段一的中标人;标段二由于进入该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少于三家,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作废标处理。
二、公开招标失败原因: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三、评标委员会意见:
1.冶金工业园(锦丰镇)公办学校食堂运行用工服务合兴片区(标段二)采购预算金额305万,服务期限1年,如继续公开招标采购,将无法保证合兴片区中小学校2022秋季开学后约6385名师生的用餐;
2.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江苏川利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永润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冶金工业园(锦丰镇)公办学校食堂运行用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合理,不存在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排斥投标人、不存在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存在指定特定的投标人、不存在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4.评委名单:梁文艳、陈宛烜、金汉彪、范建丰、季颖峰
四、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本项目标段二共有三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进入该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故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作废标处理。
五、拟变更的采购方式及法律依据:
1.拟变更的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第(二)条款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七条第(一)条款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0512-58955079
2.代理机构: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张轶;联系电话:13915476678
联系地址: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18号全球通大厦6层6098A室
邮政编码:215600
七、现根据苏州市财政局苏财购告(2017)49号通知要求予以公示,如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的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提出。
诺德招投标咨询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