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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保险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保险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详细内容: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保险服务标段[E3300000007000599008001]招标公告E33000000070005992023/3/2015:20:01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保险服务标段招标公告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2〕559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2022年省重点建设预安排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改扩建项目概况:路线全长40.152公里。同步建设南城互通连接线1.216km和院桥互通连接线5.542km。概算总投资约159.69亿元,建安费约109.06亿元。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马宗岭隧道至水洋枢纽段、大溪岭隧道段7.995km采用两侧增建三车道的双向十车道路幅布置。南城互通连接线和院桥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

黄岩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黄岩段桥下地面道路工程)已由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黄发改投资〔2023〕6号文批准建设,地面道路项目概况:路线全长13.895公里,九澄大道至院岙线段(K61+484~K68+274)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不实施,桥梁按全断面实施。工程总投资约37.77亿元,建安费约24.10亿元。地面道路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计划于2027年建成。项目业主分别为台州交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台州市黄岩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为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公管函〔2023〕112号文批准,上述两个项目进行合并招标,经台州市黄岩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同意,委托台州交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黄岩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黄岩段桥下地面道路工程)的招标人。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台州交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首席承保人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和黄岩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黄岩段桥下地面道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首席保险人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本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物质损失保险部分保障范围是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以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周转性材料等的直接损失。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保障范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本工程除外)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部分保障范围是从业人员保障、救援费用保障、鉴定费用保障、法律费用保障。本次招标设一个保险标段,保险合同根据招标人施工招标的标段划分分别签订。

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本保单遗留索赔事件处理完成为止,不少于1826日历天。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金额暂定为109.06亿元(实际保额按照施工合同金额(扣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费、暂列金)为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暂定为2亿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黄岩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黄岩段桥下地面道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金额暂定为24.10亿元(实际保额按照施工合同金额(扣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费、暂列金)为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暂定为500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省级分支机构包含直辖市级别分支机构,下同)或经其授权的地市级分支机构【企业法人投标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制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授权书的复制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人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提供银保监会最新核准资本金的批文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制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总公司须满足注册资本金要求】。

4、投标人是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的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提供《保险许可证》的复制件】。

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保险(投保)金额30亿元及以上(或保险费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服务。【①须提供能体现投标人与项目关系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复制件。②认可总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分支机构的承保服务业绩。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公路、市政道路、水运、铁路、轨道交通、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至少担任过一项保险(投保)金额30亿元及以上(或保险费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制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项目执行授权委托书),如合同协议书中未出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任职、工程规模的,还需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2、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7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3月2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3月28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网上开标地址为: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台州交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

台州市黄岩区迎宾大道66号银丰大厦10、11楼

联系人:

殳女士

联系电话:

0576-88557737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台州交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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