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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文化中心百花园及火炬新街中心绿化完善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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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文化中心百花园及火炬新街中心绿化完善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黑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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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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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文化中心百花园及火炬新街中心绿化完善项目已经由大庆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庆高新经初设批字【2023】18号文件批复,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庆高新区主体区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期(天)
招标控制价(万元)
SZSG0510G230514001001001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文化中心百花园及火炬新街中心绿化完善项目
施工招标
2023年07月01日
2023年11月30日
152
528.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独立签订施工合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三级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投标其它条件:
(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但中标公示期内,中标候选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要求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供招标人核验,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6月0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保证金金额:5.2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电汇、转账、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交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因银行转账到账时间可能存在延迟,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交纳。
(二)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进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房建市政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查询”,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要求执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保函,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三)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90日。
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价法。
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5月28日09时00分;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09时00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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