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受云南普洱思茅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 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YNZZ(PE)2023-04-10:
2.3资金已落实:
2.4预算金额:按每月实际采购量进行支付:
2.5采购范围: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包括肉 类、禽蛋、蔬菜、大米、食用油、饮料、调料及干杂等其它食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
三章《采购需求》: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7服务地点: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食堂;
2.8入围家数:4家:
2.9服务质量: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 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 标注或证书,所有的货品应可追溯供货源头。
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 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 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 以上。
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 求,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 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 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的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在“中国执行信息信息公开网”网
站( 在"
"
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承诺函(格 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网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 年04月 20 日至2023年04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张伟
电
话:
邮
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