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需求概况:235部警务通终端,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3、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4、供货期限:合同生效后 75日内供货完毕;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 75日内供货完毕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的规定给予提供用于制造和生产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投 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 ,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分公司(支公司)可以参加投标,本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签字、授权等,可以由分公司(支公司)负责人出具。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如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电信行业提供省公司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不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响应) 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详见附件) ,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6月14日 至 2023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lass="shsj2em" style="border-width: 1px; border-style: solid;height: 32px; font-size: 16px;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8px !important; margin-bottom: 8px !important;">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lass="shsj2em" style="border-width: 1px; border-style: solid;height: 32px; font-size: 16px;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8px !important; margin-bottom: 8px !important;">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style="border-width: 1px; border-style: solid;height: 32px; font-size: 16px; margin-top: 8px !important; margin-bottom: 8px !important;">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南乐县公安局 |
| 地址:濮阳市南乐县兴华路西段 |
| 联系人:闫文胜 |
| 联系方式:1593673669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16号楼C座21层 |
| 联系人:杨浩冉 |
| 联系方式:1303030783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杨浩冉 |
| 联系方式:13030307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