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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曲远河二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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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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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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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曲远河二期综合治理工程十堰市郧阳区曲远河二期综合治理工程(HBYY-202302S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302S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郧阳区曲远河二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十堰市行政审批局以十行审批[2022]1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曲远河二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曲远河及江峪河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工程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Excel版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澄清答疑(如有)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治理河道总长21447m。清障清淤21447m,新建生态挡土墙10118m、新建生态挡土墙+游步道长度726m、新建格宾石笼挡墙1843m、新建格宾石笼挡墙+游步道长度639m,新建生态挡土墙+生态护岸长度988m,拆除漫水桥2座,重建漫水桥1座、新建机耕桥1座,新建水位雨量自动观测设备6套。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3000.00万元
2.3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Excel版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澄清答疑(如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且在有效期内;(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4)投标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河道治理(或流域治理或流域生态修复或水系连通)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网页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3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郧阳区曲远河二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曲远河电站(十堰市郧阳区曲远河村五组)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鸳鸯乡天津路千龙翡翠苑13栋1单元501
邮编:
4425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陈顺梅
联系人:
赵丽娜
电话:
15971919958
电话:
1806218550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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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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