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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黎平县肇兴景区污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答疑澄清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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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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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黎平县肇兴景区污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黎平县肇兴景区污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黎平县肇兴景区污水改造提升项目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部分内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15分) | 类似项目业绩(9分) | 企业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或新承接的市政给排水工程类似设计业绩,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9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现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15分) | 类似项目业绩(9分) | 企业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类似设计业绩,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9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原招标文件P19页内容: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现修改为: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黎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亿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7月18日 | | 黎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贵州亿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2023年07月18日 |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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