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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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6月4 日 9时4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ZC2021-Bjc038
2、项目名称: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50000.00元 ,
最高限价:155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预算价(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一标段
310000.00
310000.00
2
二标段
310000.00
310000.00
3
三标段
310000.00
310000.00
4
四标段
310000.00
310000.00
5
五标段
310000.00
31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详情见磋商文件;
5.2采购范围:技术标准及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3项目地点:鲁山县
5.3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服务周期: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底之前完成;
5.5质量要求:合格;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5个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专业技术工作,由于本项目为提供特定公共服务,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供应商须提供2019、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
3.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若为企业网银缴纳,企业网银缴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5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上述网站信用记录截图;
3.6 近三年内,无检验检测相关处罚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相关查询页面截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检验结果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
1.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被记入黑名单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涉及违法犯罪的将建议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若经招标人考察证实其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的,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核实后,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被记入黑名单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涉及违法犯罪的将建议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为保证服务质量,潜在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取两个标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5 月 25 日至2021年 6 月 3 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6 月 4 日 9 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投标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1年6 月 4 日 9 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本公告发布期限3个工作日2021年 5 月 25日至2021年 5 月 27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423005487188A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鲁山县人民路中段南9号院
采 购 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375-5046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68号2单元19层191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23663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236630753
2021年 5月 24 日
温馨: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本项目不提供。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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