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0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5月26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1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style="height: 40px;"> | 3.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
| 4.售价: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开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3.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文件要求执行。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4)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0538-6221070(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园园联系方式:0538-8588685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 |
|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0号(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 |
| 联系方式:0538-8223890(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擂鼓石大街东段 |
| 联系方式:0538-858868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电话:0538-8588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