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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滦南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工程试验室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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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滦南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工程试验室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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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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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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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本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南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二次)已由滦南县行政审批局以滦南审批项【2022】3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滦南县行政审批局以 滦南审批项【2022】3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滦南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滦南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服务地点:滦南县境内。2.2 建设规模:工程位于滦南县域内,涉及到安各庄镇、扒齿港镇、长凝镇、坨里镇、东黄坨镇、马城镇、方各庄镇、程庄镇、倴城镇、宋道口镇、司各庄镇、青坨营镇、南堡镇、胡各庄镇、柏各庄镇、姚王庄镇共计16个镇的166个行政村村内街巷土路硬化。采用C30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0.15米,总面积约60万平方米,按小交通量四级(II类)标准设计,设计时速15千米/时。2.3服务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完成驻地建设、试验室备案,且经招标人履约考核合格后起算至施工标段交工止。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的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施工四标段按规范规定的检测频率进行现场取样、对原材料试验检测服务及路基路面试验检测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施工四标段按规范规定的检测频率进行现场取样、对原材料试验检测服务及路基路面试验检测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本招标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业主中心试验室或第三方试验检测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2年4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试验检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附录5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或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近5年(2018年4月1日至今,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业主中心试验室或第三方试验检测技术服务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04 12:00至2023-04-10 23:59,登录“九安招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2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九安招标”使用河北CA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登录“九安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交通运输厅网、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滦南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滦南县城南大街6号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2号塔子湖组团I地块s3栋办公A单元23层
邮编: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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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常建永
联系人:
史景
电话:
13623332600
电话:
138033965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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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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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滦南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工程试验室(二次)
变更公告
原公告内容:
2.3服务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完成驻地建设、试验室备案,且经招标人履约考核合格后起算至施工标段交工止。
变更为:
2.3服务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开始至施工标段交工之日为止。
上传工程试验室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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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指导单位:唐山市招标服务管理办公室运行维护单位:唐山市招标投标协会
邮箱:hebeizb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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