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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彬州市奥体中心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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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陕西省彬州市奥体中心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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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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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彬州市奥体中心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已由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彬政审批发〔2022)3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彬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彬州市奥体中心;
2.2工程规模:项目拟对现有的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场馆设施,分别进行场馆智能化系统升级;照明、音响、赛事系统更新;播报系统更新;场地设施置换;停车场、广场升级改造;全民健身体育设施提升;安防一体化平台建设;消防控制系统升级等;
2.3项目投资总额:9998.65万元;
2.4计划工期:2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1)标段名称:彬州市奥体中心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
(2)标段编号:E6104823516b1qir575z001 ;
(3)标段类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O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工程检测、设备采购、建筑施工、运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综合运营全面负责。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除燃气、轨道交通外)
(联合体单位,由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单位,由施工单位提供);
(3)运营管理要求:投标人具有体育场地设施经营管理能力;
(4)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1)、(2)、(3)三条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或其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4投标人基本信息(含企业信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财务要求
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或2020年度至2022年)每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三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成员各方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5月15日09时30 分至2023年5月19日18时00分。
6.招标文件获取
6.1请于2023年5月15日09时30分至2023年6月5日18时0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6.2请于2023年5月15日至 2023年5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网上投标确认单、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近3个月内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协议,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6日 9时30分 ,地点为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线上递交。
7.2有投标意愿者,请于详见外网公告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7.3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本项目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 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签到(开标前60分钟开始签到),否则将无法参与不见面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34922633;
招标人:彬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彬州市城关镇西大街12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99102586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双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乐育北路4号中侨广场1号楼31F;
联系人:迟工;
电话:029-3298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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