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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购新能源汽车询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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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购新能源汽车询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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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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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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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项目概况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购新能源汽车(项目名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电子版询价通知书,并于2023年06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坛政采询[2023]0009号2.项目名称: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购新能源汽车 3.预算金额:90万元 4.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包号货物名称数量最高限价单价(万元)最高限价总价(万元)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购新能源汽车51890本次购买范围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有效期内的新能源汽车。5.采购方式:询价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响应):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人应为所投车辆生产企业或具有其销售权的经销企业;(2)响应人提供所投所有车型的有效期内的工信部公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6月0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网址: 3.售价: 0 元。四、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4.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4.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开启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网址: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9-85588210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 0519-855881201.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 “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国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因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未成功下载询价通知书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注册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1.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客户端下载”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1.4 获取电子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电子询价通知书。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无效。1.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必须通过“常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制作并使用CA证书加密上传响应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供应商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1.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开启)前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1.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1.8注意事项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2)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3)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2.关于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2.1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2.2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3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响应须知。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七、对本次询价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96358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阳南路999号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4楼0403-4室 邮箱:645245549@项目经办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9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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