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ccess":true,"result":{"data":{"title":"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articleId":"EGQLN6cCbCP8j9idIJ6uVQ==","siteId":39,"author":"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rojectCode":"DZXJZB2023039","projectName":"2023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publishDate":1681382857000,"documentNo":null,"redHeadFile":null,"rankCategoryName":null,"belongingName":"","implementationDate":null,"announcementType":3001,"isGovPurchase":false,"districtCode":"659900","isGovernmentPurchaseService":null,"categoryNames":["采购公告","采购项目公告","公开招标公告"],"announcementLinkDtoList":[{"articleId":"EGQLN6cCbCP8j9idIJ6uVQ==","type":"ZcyAnnouncement2","typeName":"采购公告","isExist":true,"isCurrent":true,"url":" id="fixTableStyle" type="text/css">th,td {border:1px solid #DDD;padding: 5px 10px;
项目概况 2023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XJZB2023039
项目名称:2023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3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分标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FangSong; ">特别: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地 址: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
联系方式:0991-2359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泉路1568号世界冠郡一期9号底商住宅楼商业107室
联系方式:181606759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
电 话:1816067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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