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F-16地块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style="font-size: 18px;">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X-2023031504 项目名称: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F-16地块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F-16地块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监理合同签订后至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推荐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含“社会服务”类别)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
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
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
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采购文件的公告期限与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 址:龙湾区府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虞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7790999
质疑联系人:虞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95779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大道壹品国际5号楼8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170008/18868450825
质疑联系人:金忠静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1700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大楼16层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