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至遵义铁路(贵州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文件
补遗通知第1号
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就《叙永至遵义铁路(贵州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通知,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一、将招标文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下的备注修改为: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资格条件不做要求,提供的加分项业绩需满足注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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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如未提供有效的企业变更证明材料,则其业绩也不予计算;
(2)项目业绩可提供近五年已完成或正在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
二、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 3.5.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目录和格式表中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统一修改为“近年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自行更改目录子目,并按照以下业绩表格式制作投标文件。业绩表格式如下:
(三)近年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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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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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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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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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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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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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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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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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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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正在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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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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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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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须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或审查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真实性。
招 标 人: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6 月20 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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