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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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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备案。以营行审发[2019]2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工程所需资金为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其余部分由地方政府予以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70%,地方政府: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初步装修及外墙装饰面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港南街北、站前消防大队西地块。
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4913. 24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 14950平方米。包括审判法庭1栋,建筑面积14423. 84平方米(含专用车库1947.25平方米);设备用房1栋,建筑面积340平方米;警卫室3栋,建筑面积149. 4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初步装修及外墙装饰面工程
招标范围 :初步装修,包括室内墙体大白、门、铺设地砖、吊顶、灯具、洁具等;外墙装饰面工程,包括外墙真石漆及干挂理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天):60
4.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9月6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60天
5、合同估算价:35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3.0万元
2.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日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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