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赤湖工业园东埔变电站边坡支挡等配套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23]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赤湖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县财政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浦县赤湖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赤湖工业园;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高边坡支挡防护全长411m,其中排桩式锚杆挡土墙防护长331m,重力式挡土墙+镀锌铁丝网+锚杆+喷播草籽防护长80m;配套建设围墙、截水沟、排水沟及大门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6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74万元,预算审核价为14580895.85元(含暂列金20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高边坡支挡防护全长411m,其中排桩式锚杆挡土墙防护长331m,重力式挡土墙+镀锌铁丝网+锚杆+喷播草籽防护长80m;配套建设围墙、截水沟、排水沟及大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发包价、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最大高度12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最大高度12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构筑物工程:构筑物高度<25米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14580895.85元(含暂列金2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④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根据建办市(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壹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即壹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⑥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⑦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6%≤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4月26日北京时间9:3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26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漳浦县赤湖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漳浦县赤湖镇,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719596,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南3-16号,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543456477@
电话:0596-3298889,传真:/
联系人: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绥安镇朝阳大道东348号、漳浦县人民政府大楼4楼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新漳浦县汽车中心站隔壁,门牌:黄仓村457号,即长德商贸城南侧,文昌东路和旗山北路连接处)
联系电话:0596-3208708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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