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江苏省凤凰镇飞翔医药产业园安保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09 |
|
详细内容:
|
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凤凰新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飞翔医药产业园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飞翔医药产业园安保服务
项目编号:FZC2023-G010号
采购预算: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期限:一年,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持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公告信息发布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时间为2023年06月08日至2023年06月14日。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23年06月08日起至2023年06月14日,每天08:3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河西路88号曼巴特写字楼1609室。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获取或投标资格。
3.本次采购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7月04日14:00
地点:凤凰镇中山路36号(凤凰镇行政审批局二楼215室)
五、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贰份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二)答疑时间:2023年06月15日9:00--11:00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发送邮箱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三)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只有在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家港市凤凰新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国华,联系电话:0512-55606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晓燕,联系电话:0512-58695882
|
|
|
|
|
|
|